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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百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转载 徐璐2023/02/04 10:57:10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微信公众号 作者:江西江南 8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

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、四级调研员胡百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

 日前,经中共安义县委批准,安义县纪委县监委对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、四级调研员胡百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 经查,胡百瑞不知敬畏,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长期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;毫无组织原则,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;唯利是图,利欲熏心,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;生活糜烂,毫无廉耻;毫无纪法底线,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,“靠工程吃工程”,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、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,并大肆收受巨额财物。

 胡百瑞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,并涉嫌受贿犯罪,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安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安义县委批准,决定给予胡百瑞开除党籍处分;由安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胡百瑞简历




 胡百瑞,男,汉族,1967年10月出生,江西安义人,大学学历,1987年8月参加工作,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 1987年8月至1998年11月,历任安义县长均中学教师,县委政研室干部,县公安局干部,县政府办干部;

 1998年11月至2010年10月,历任安义县政府办副主任,县政府办副主任、社联主席(兼),县城管大队大队长,黄洲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,黄洲镇党委书记,县委办主任、县财政局党组书记;

 2010年10月至2019年6月,安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委副书记、局长,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、局长;

 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,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(党组)书记、局长、四级调研员;

 2021年12月至2023年2月,安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。


来源:廉洁南昌 编辑:丛山 编审:胡琴 签发:爱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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